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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城獅表示,「台新球團表明拒絕以球團身份與攻城獅協商,僅同意由林秉聖獨自面對合約爭議。攻城獅球團認為此舉並不符合第一次調處會議各方之共識,且林秉聖無故缺席首次調處會議,台新球團態度反覆,亦無協商之誠意,故攻城獅球團今日下午由共同創辦人胡瓏智、董事會代表林仙兒,在委任律師團隊陪同下,至臺北地方法院對林秉聖提出民事起訴,就本球團損失,提出高額損害賠償。」
針對台新球團部分,攻城獅球團將以民法中的共同侵權行為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之不正競爭為據,向台新球團連帶求償。另外也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台新球團一併提出檢舉。
而在這之後,詢問台新球團對此事的態度,球團僅表示:「不方便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