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暴力事件不斷,今年以來截至11月中旬,台鐵已經發生14起暴力攻擊事件;6月中旬,一名酒醉旅客倒臥台鐵位於台北的松山站月台,站務人員前往關切,卻遭打傷眼睛。立法院今(23)日通過《鐵路法》修正案,未來若以非法方式妨礙鐵路員工值勤,除有刑責,還得併科罰金30萬元。
新法規定,為遏止台鐵暴力,提升從業人員執勤安全,《鐵路法》比照《醫療法》有關「急診室暴力」規定,明定以強暴、脅迫、恐嚇妨害鐵路從業人員執行鐵路業務,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死,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相關情形之虞者,鐵路機構得拒絕運送。
為遏止以車票作為不正利益圖利,這次修法也比照《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等,提高相關罰鍰。三讀條文規定,車票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利益圖利者,按車票張數,處其運價的10倍至50倍罰鍰。加價出售取票憑證圖利者,亦同。
此外,三讀條文規定,民營或國營鐵路機構違反相關規定,未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從業人員執行鐵路業務時的安全;或未有效訓練及管理從業人員,使其具備鐵路專業、作業安全、維安應變及衛生防疫輔助技能,並確切瞭解及嚴格遵守鐵路法令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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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止以車票作為不正利益圖利,這次修法也比照《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等,提高相關罰鍰。三讀條文規定,車票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利益圖利者,按車票張數,處其運價的10倍至50倍罰鍰。加價出售取票憑證圖利者,亦同。
此外,三讀條文規定,民營或國營鐵路機構違反相關規定,未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從業人員執行鐵路業務時的安全;或未有效訓練及管理從業人員,使其具備鐵路專業、作業安全、維安應變及衛生防疫輔助技能,並確切瞭解及嚴格遵守鐵路法令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