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今(13)日召開記者會,針對35件市售食品進行檢驗,其中17件含有「食用色素7號」;消基會呼籲盡速研議修法禁用。衛福部食藥署回應,我國尚無立即刪除需求,且會持續滾動,評估使用範圍及限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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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今日公布,35件市售食品檢驗中,有17件驗出「食用紅色7號」,包括糖果、餅乾等。消基會指出,美國取消食品及口服藥品著色劑核准資格,呼籲政府盡速研議修法禁用。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說,食用紅色7號目前在我國仍屬准用食品添加物,美國宣布自2027年起禁止食品使用,是因為雄性大鼠實驗具甲狀腺瘤風險,並非人體致癌性,國際上,包括Codex、歐盟、日本等仍准用,「我國尚無立即刪除需求」,也會持續滾動評估使用範圍,及限量修正。

包裝食品須以中文完整標示 不實可處最高400萬元罰鍰

對於網路購買到進口食品,許朝凱認為,進口食品販售者應依法辦理輸入查驗,對於包裝食品更須以中文完整標示,包含成分、食品添加物或國內負責廠商等資訊。

許朝凱指出,對於網路販售食品,食藥署已持續巡查違規商品,並與網路平台及相關部會合作;未來修法也將進一步要求網路販售輸入食品揭露資訊,強化違規商品下架、限制瀏覽及追蹤管理。

針對消基會此次調查發現的「GOAL DAILY-洛神蔓越莓精華膠囊」疑似未標示食用紅色40號案件,許朝凱說,已移由產品來源所在地衛生局查處。

若食品未依規定標示,可依法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張乃文編輯記者

📍醫藥線記者
📍世新大學新聞學系畢業
📍長期關注公共衛生、醫療政策、疾病防治等
目前跑醫藥線新聞。工作上經常接觸到醫療政策、公共衛生、疾病防治以及臨床新知等,學到許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