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履約、真雇用!」今(2026)年8月21日,立委林月琴與人權團體開記者會,控星國公司以「履約人員」聘用境外移工,如同新型態人口販運手段。NOWNEWS訪問立委、學者提3改革防堵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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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來自屏東移工求救電話,揭開一場境外聘僱剝削實錄。 

「上班腳被砸傷,公司不幫忙,請救我!」台灣移工聯盟MENT議題工作者藍雨禎接獲印尼籍移工阿潘(化名)的求救電話,了解他透過新加坡謝菲爾德綠能(Sheffield Green Asia Pte Ltd)公司來台後竟遭換約。原本擔任管線配製白領技師,卻淪為搬運水泥粗工,待遇從新台幣月薪4萬8000元,變為時薪100元。

星國簽約為白領技師 抵台指派中油大林煉油廠挖水泥

阿潘的履約對象轉由圓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後稱圓翔營造)負責,指派阿潘至高雄中油大林煉油廠及屏東工廠上班。今(2026)年3月,阿潘於屏東工地遭鋼材砸中左腳,當時未納勞健保、公司也不願協助,他只好四處求助。

理解阿潘的來龍去脈後,藍雨禎認為事態嚴重,全案涉及詐欺與強迫勞動等,她尋求奧援,找來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專員施逸翔、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副秘書長鄭中睿,三人成立緊急應變的LINE群組,商討解決途徑。

NGO成立救援移工LINE群組 屏東、高雄勞政單位態度消極

施逸翔接受NOWNEWS專訪回憶,當時從台北南下,開車載著阿潘、藍雨禎拜訪屏東民代,將阿潘的工傷事件向屏東縣府的勞政單位反映,對方處理態度相當消極,最終朝移工工作申請項目不符開罰。

圓翔營造方面,藍雨禎指出,他們向勞動部發展署發信反映阿潘案件後的一個月,高雄市勞工局才派員前往了解,卻沒帶翻譯,全程透過1955專線進行「線上翻譯」,與圓翔印籍員工溝通效率差,最終以「查無不法」結案。高雄市勞工局人員表明,由於阿潘屬於「履約人員」,屬境外聘雇,不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也不需要勞檢。

▲台灣移工聯盟MENT議題工作者藍雨禎接獲印尼籍移工阿潘(化名)的求救電話,協助向他們替公部門反映。(圖/記者陳偉周攝)
▲台灣移工聯盟MENT議題工作者藍雨禎接獲印尼籍移工阿潘(化名)的求救電話,協助向他們替公部門反映。(圖/記者陳偉周攝)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專員施逸翔聽聞阿潘遭遇,開車南下載著被害移工找地方民代協助,向地方勞政單位反映。(圖/記者陳偉周攝)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專員施逸翔聽聞阿潘遭遇,開車南下載著被害移工找地方民代協助,向地方勞政單位反映。(圖/記者陳偉周攝)

履約規避勞基法 NGO批降低聘雇成本、模糊責任

「這是相當複雜的聘雇模式。」鄭中睿分析,此舉明顯規避移工聘僱規範,先由海外公司與勞工簽約,再以「履約人員」名義引進台灣,交由營造公司管理、派往不同工地,形成四方關係。他進一步說明,勞工實際接受台灣公司指揮,卻未直接簽訂僱傭契約。發生職災後,業者又以履約人員身分否認適用勞基法。他質疑此舉可降低聘僱成本、模糊雇主責任。

今(2026)年8月上旬,距離阿潘居留證到期(10月1日)剩不到2個月,施逸翔決定找長期關注人權議題的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協助,各方商討後,將事件定調為「陸地版的境外聘僱移工」, 處境就如同長年引發強迫勞動爭議的「遠洋境外聘僱漁工」, 讓履約人員申訴求助無門,協同受害移工召開記者會揭露此事。9月11日,記者會後的21天,謝菲爾德綠能終於出面與被害移工協調,並賠償和解金,兩名受害移工已於10月1日離境,返回印尼。

對此,勞動部回應指出,關於謝菲爾德公司案涉及人口販運部分,勞動部已配合內政部移民署進行全面調查,若查證屬實,將立即移送檢調機關偵辦,嚴格追究雇主法律責任。移民署經查後認定,此案並無涉及人口販運之嫌。截稿前,NOWNEWS詢問謝菲爾德公司,未取得回應。

發展綠能、科技產業 我國履約人次10年漲幅340%

事實上,我國近年發展離岸風電、AI資料中心等綠能及高科技產業,大舉引進履約人員,從2016年1,750人次,截至2026年8月為5,953人次,大幅成長340%。但有心人士卻利用履約人員不受勞基法管轄漏洞,侵害移工人權事件層出不窮。

▲我國近10年履約人員一覽表。(圖/NOWNEWS專題專案中心製)
▲我國近10年履約人員一覽表。(圖/NOWNEWS專題專案中心製)
林月琴接受NOWNEWS訪問,提出兩大制度改革,首先檢討《就業服務法》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釐清履約人員制度的保障缺口,盤點其他企業是否有類似情形,在保留技術合作彈性的同時,明確規範雇主責任、職災補償與申訴救濟,避免勞工因引進身分不同而失去保障。

第二,推動企業人權盡職調查制度,要求企業正視供應鏈的強迫勞動風險,並由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率先將勞動權益保障納入採購契約,透過制度與契約落實責任,防止類似案件重演。

「履約是系統性漏洞」 學者籲跨國申訴責任納入協商

長期關注遠洋移工議題的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副教授劉黃麗娟指出,履約人員案暴露跨國聘僱的系統性漏洞,業者可能藉由境外僱傭關係,規避藍領移工配額、聘僱審查及雇主責任。她強調,工作場所既在台灣,管理單位就應確保勞工安全,不能以非雇主為由卸責。

劉黃麗娟建議,台灣與來源國合作時,除了談移工引進人數,也應把招募費用、契約查核、訓練品質及跨國申訴責任納入協商,讓保護措施從移工出國前落實。

▲印尼移工指控謝菲爾德綠能大事記。(圖/NOWNEWS專題專案中心製)
▲印尼移工指控謝菲爾德綠能大事記。(圖/NOWNEWS專題專案中心製)

陳偉周編輯記者

現任NOWNEWS專題專案中心記者,熱愛非洲及登山的文字工作者,關注司法、勞動、人權及環境等公共政策議題。曾擔任《蘋果日報》、《今周刊》記者;獲得「2024年華文永續社會價值獎」、「2020年亞洲卓越新聞獎」及「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