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住戶抗議和美鎮和厝路道路拓寬工程 違法徵收民地

▲彰化縣和美鎮和厝路反徵收自救會今(11)日到和美鎮公所前抗議,表達反對徵收訴求。(圖/記者葉靜美攝,2020.09.11)
▲彰化縣和美鎮和厝路反徵收自救會今(11)日到和美鎮公所前抗議,表達反對徵收訴求。(圖/記者葉靜美攝,2020.09.11)

記者葉靜美/彰化報導

和美鎮和厝路一段田尾排水至四股圳道路拓寬工程引發遭徵收民地住戶不滿,今(11)日到和美鎮公所前抗議,質疑縣長王惠美「放任民代佔公地、違法徵地毀民家」,表達反對徵收訴求,彰化縣政府工務處說,全案經和美鎮公所委請顧問公司測量確認並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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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鎮和厝路一段田尾排水至四股圳路段,原本路面就不寬敞,在嘉卿路開通後,車流量更是大增,每到上下班時段就造成塞車,地方民眾希望拓寬該路段的聲音時有耳聞,遭徵收民地居民抗爭反對主要在於民宅對面為國有地、農田,居民認為應優先撥用、徵收。

▲自救會質疑C256、C257、C258等3支都市計畫中心樁位移,要求彰化縣政府進行複測。(圖/記者葉靜美攝,2020.09.11)
▲自救會質疑C256、C257、C258等3支都市計畫中心樁位移,要求彰化縣政府進行複測。(圖/記者葉靜美攝,2020.09.11)
不滿土地遭徵收的地主在和美鎮公所前表達抗議,在隨後召開的第二次土地徵收公聽會中,會議尚未進行就有居民表示未收到公聽會通知函,質疑會議程序不合法下,數度爆發激烈言語衝突,致使公聽會無法順利進行,雙方溝通無疾而終。

彰化縣和美鎮和厝路反徵收自救會周鈴燁指出,道路拓寬案不用公有地,卻徵收民地來拓寬道路,違反《都市計畫法》第 42 條,與《土地法施行法》第 49 條相關法規;也嚴重傷害土地被徵收居民受憲法保障之人格權、生存權、財產權,此外自救會也質疑C256、C257、C258等3支都市計畫中心樁位移,要求彰化縣政府進行複測。

工務處說明指出,和厝路道路拓寬案在王縣長上任前即已提出,該道路拓寬路段全長僅約67公尺,計畫路寬12公尺,一端銜接都市計畫內已開闢路段,另一端銜接已新闢完成之和美交流道聯絡道(嘉卿路)與既有和厝路之交叉路口。

▲第二次土地徵收公聽會在自救會成員質疑會議程序不合法下流會,雙方溝通無疾而終。(圖/記者葉靜美攝,2020.09.11)
▲第二次土地徵收公聽會在自救會成員質疑會議程序不合法下流會,雙方溝通無疾而終。(圖/記者葉靜美攝,2020.09.11)
工務處說,本計畫設計係依照交通部頒公路路線設計規範及已開闢之都市計畫道路中心樁C257、C258連結進行道路拓寬設計,並基於影響公私權益最小原則辦理,考量對民眾權益影響最小(拆除面積最少)、所需工程經費最低及環境衝擊最微,以減少徵收用地面積及地上物拆遷及降低私有財產損失。

工務處說,本案於109年9月11日召開第二次公聽會,之後接續查估土地的市價及地上物的補償費,並召開協議價購會議,俟徵收程序完成後,預計明年度提報徵收計劃書至內政部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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