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再次執行死刑 時隔8個月

日本在時隔8個月後,於13日再次執行死刑。(圖/翻攝自網路)
日本在時隔8個月後,於13日再次執行死刑。(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時隔八個月後,日本法務省今(13)日表示,上午對2名犯下強盜殺人罪的死刑犯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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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朝日新聞》報導,被執行死刑兩人的分別是61歲死刑犯西川正勝,1991~92年他在京都等地共殺害4名女性,被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另外一名死囚是34歲的住田紘一,他也被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罪名是2011年在岡山殺死一名女派遣員。

距離日本上一次執行死刑是在去年11月。一般而言,日本僅會對犯下多重命案的罪犯判處死刑。然而由一審判刑到上訴法院過程非常長,導致由犯罪至最高法院判刑往往需時5年以上。

被判死刑後,最後需要法務大臣簽署同意才能執行死刑。但由於多數法務大臣因政治主張或其他個人理由不願當劊子手,導致不少死囚遲遲不被行刑。據統計,由判刑至行刑需時約為7年6個月,而安倍晉三從2012年12月上任以來,共執行過11次死刑,19名死刑犯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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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