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巡病房 掀被驚見病患裸下身「男上女下」

▲林男性侵女友後獲得諒解,並結為夫妻。法官考量後輕判。(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林男性侵女友後獲得諒解,並結為夫妻。法官考量後輕判。(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巡病床驚見性侵?高雄長庚醫院一名護理師,前年12月晚間10時許巡視病房,掀開被子時竟發現一鄭姓男病患爬上一女病患床上,趁女病患服藥後昏睡之際脫去彼此下身衣物、打算性侵。女病患事後提告,卻被發現當時意識清醒且曾脫口「我一部分願意」,最後鄭男獲判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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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2015年11月間,鄭男入住長庚身心科病房,與該名女病患同科不同病房,同年12月1日晚間,兩人領取藥物時相談甚歡,之後各自回房。沒想到,鄭男卻在晚間10時左右潛入女病患房內,偷爬上床脫下女病患的長褲及內褲,再將自己下身褲子脫去露出下體,以棉被掩蓋兩人身軀、半跪在女病患正上方企圖性侵,卻被當時巡視病房的護理師撞見。

事後女病患表示,當時因服用藥物陷入昏沉,回神後看見護理師在房內,才被告知差點遭鄭男性侵,因而向鄭男提告。鄭男到案後否認性侵一說,坦承確實有潛入女病患房內,但並未爬上床脫去雙方衣物企圖性侵,強調只想找女病患聊天。

不過護理師指證歷歷,向橋頭地院表示親眼看見兩人光裸下半身,雖兩人身軀未緊貼一起,但鄭男確實半跪於女病患上方。法院依護理師證詞確認鄭男與女病患有親密行為,又依醫院護理紀錄單,發現女方曾向院方人員表示「我一部分是願意的」「我是片段有記憶」「我沒有不舒服及沒有排斥,有沒有摸我下體我不知道」確認女病患當時意識清醒。

記錄單上也顯示,女病患曾向院方說與鄭男聊到互有好感,鄭男有跟著回房、兩人一同躺在病床上「我當時頭昏腦脹,他叫我摸他胸部,他親我脖子和摸我下面,但是他的沒有進去,只有在外面而已。」最終,法官依種種證據認定兩人親密舉動為合意行為,本月6日判鄭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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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