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15歲少女指控遭28歲徐姓男友性侵,稱自己被徐男硬上,還被要求吃避孕藥,但後來又改口稱以為親吻、擁抱就是發生性行為。桃園地檢署今(7)日偵結,檢方認為罪嫌不足且少女說詞前後不一,將徐男不起訴處分。
綜合媒體報導,徐男與少女去年透過網路相識後墜入愛河,徐男到案後堅稱兩人只有親嘴、擁抱而已,否認與少女發生性行為。
少女一開始證稱,兩人第一次要發生性行為時,她曾表明不願意,但徐男疑似沒有停止的意思,事後更要求她吃下避孕藥。但檢方偵訊時,少女卻改口稱以為親親抱抱也算性行為,也沒說過徐男要她吃避孕藥。
桃園地檢署今日偵結,認為少女前後證詞不一,且無具體實證,予以徐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