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招募1年期志願役軍官 期滿後可續簽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人事整備處處長譚勇上校,說明 1 年期的志願役軍官招募規劃。(圖/記者呂炯昌攝 , 2018.2.13\\)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人事整備處處長譚勇上校,說明 1 年期的志願役軍官招募規劃。(圖/記者呂炯昌攝 , 2018.2.13\\)

記者呂烱昌/台北報導

募兵制 2018 年元旦上路,為了擴充兵源,國防部今年將招募 1 年期的志願役軍官,受訓 22 週後掛階少尉,若表現優秀,服役期滿 1 年後可以續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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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今( 13 )日例行記者會中,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人事整備處處長譚勇上校表示, 1 年期的志願役軍官招募對象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年滿 22 歲到 32 歲、大學以上畢業的青年,今年的官科員額是陸軍需求,有步兵、砲兵、裝甲兵、工兵、通資電、運輸、醫勤、政戰等 10 類,年度區分兩梯次召募,合計招募 800 人。

譚勇指出,預計在 6 月與 9 月辦理兩次考選,每梯次招募 400 人,第一梯次報名時間為 3 月 13 日到 4 月 10 日,預計 12 月 21 日分發部隊服役。至於考選項目,比照專業軍官班,有體檢、口試和體能測驗,採計智力測驗和特別加分兩項成績總分,依成績錄取。

譚勇表示,基礎教育訓練課程 22 週,包含入伍訓期 8 週、分科教育 10 週、在職訓練 4 週,基礎教育期滿以少尉任用,擔任基層排長職務。服滿 1 年役期後,如果表現優秀的可以申請留營,但是要接受專長訓練,依照現行規定,留營可以一次簽 1 年、2 年或 3 年。

至於各界最關心的待遇方面,比照現職志願役軍官,入伍教育時領 7,430 元,分科教育時領 15,515 元,任官後支領基本薪資 48,990 元,勤務和地域加給則另外加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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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