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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指出,尤男平時替友人照顧年僅 8 歲的女兒和 11 歲的哥哥,兄妹倆都稱他為乾爹。 2014 年間,尤男利用好友的信任,趁機將女童帶回他的住處,以下體磨蹭女童私密處,甚至對其指侵得逞。
女童返家後並未將實情告知家人,直到有次哥哥察覺女童每次從乾爹住處返家都已洗好澡,身上飄有沐浴乳香,覺得有些詭譎,並將此事告訴學校老師,在師長的追問之下,全案才曝了光。
尤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不承認將女童單獨帶回家,更強調不可能侵犯女童,反控女童誣陷;女童的父親則基於對朋友抱持信任,始終半信半疑。檢方認定女童、哥哥加上師長等人證詞,外加女童提出的驗傷單,認為尤男涉嫌重大,最終依加重強制猥褻及性交罪嫌將尤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