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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依瑩表示,市府配合中央政策,從女性社會參與、勞動與經濟、福利與脫貧、教育媒體與文化、健康與醫療、人身安全與性別友善環境等6大面向,關注婦女福利與權益;為落實CEDAW公約,市府致力推動地方性別平等培力、提升婦女權益行動方案及舉辦創意宣導活動等努力,也獲行政院「性別平等創新獎」及「金馨獎優等獎」肯定。
社會局表示,迎接今年花博盛會,市府並建立花博「性別友善環境評核指標」,由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黃瑞汝提案,經多次跨局處專案小組研商,花博期間除了廁所及專為孕婦貼心設計的場域,指標中還包括集(哺)乳室、適合推行娃娃車及輪椅的平坦路面與步道、提供女性農民及弱勢婦女販售機會等,積極推展落實性別友善。
社會局表示,聯合國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簡稱CEDAW),目的為保障男女在各方面享有平等權利,此公約被稱為「婦女人權法典」,台灣並於100年三讀通過CEDAW施行法,要求各級政府機關須採取立法或行政措施,消除性別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