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育兒環境 雲林發放停車位識別證

▲友善育兒環境 雲林縣發放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停車位識別證。(圖/記者洪佳伶攝 , 2018.07.31\\)
▲友善育兒環境 雲林縣發放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停車位識別證。(圖/記者洪佳伶攝 , 2018.07.31\\)

記者洪佳伶/雲林報導

配合交通部今年6月29日發布「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為照顧孕婦、親子福利,雲林縣府自8月2日起發放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停車位識別證,民眾若於今年7月31日前已領得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者,即可憑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各戶政事務所、衛生所、工務處及聯合服務中心等42個地點申請領取停車位識別證。另外,今年8月1日後新領手冊民眾,停車位識別證將夾附於手冊中發放,不需特別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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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處表示,友善育兒環境,家長帶小孩出門的停車位相當重要,除了停車證,停車空間也必須足夠。交通部公告「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明確規範一定規模公共場所須設2%孕婦、親子停車位,未滿50格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1格。

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停車位專用格位很容易辨識,停車位的白色標線內劃有粉紅色內框,也設有專用標誌,民眾如要使用停車位,只要孕婦健康手冊、兒童健康手冊或停車位識別證擇一,置放在車子擋風玻璃明顯處供辨識即可。

工務處指出,專用車位施行宣導期,從107年12月16日起,如未依規定設置專用格位,經勸導未改善者,可處所有權人或管理機關負責人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另車輛未乘載孕婦或六歲以下兒童,不得使用停車位識別證,且不得占用專用格位,自108年6月29日起,若違規占用,將可依停車場法處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留意新法規定,共同維護各類專用格位車輛停放權益。

▲友善育兒環境,雲林縣發放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停車位識別證。(圖/記者洪佳伶攝 , 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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