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協議就是統一協議?國民黨:政府委託機構才能簽

▲惠台31條滿周年,國台辦又新推「31條」的APP,可以顯示25個省區市在內的72個地方落實「31條」的狀況。陸委會對此表示,與其推出APP及樣版宣傳,不如多做實事。 (圖 / 記者吳文勝攝 2019.2.21)
▲惠台31條滿周年,國台辦又新推「31條」的APP,可以顯示25個省區市在內的72個地方落實「31條」的狀況。陸委會對此表示,與其推出APP及樣版宣傳,不如多做實事。 (圖 / 記者吳文勝攝 2019.2.21)

記者呂炯昌 / 台北報導

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日前拋出如果重返執政,願意與中國大陸洽簽和平協議,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昨(21)日表示,北京要跟你簽「和平協議」就是「統一協議」,所以國人必須要很清楚、提高警覺,中間沒有什麼可能曖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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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今(22)日回應表示,吳敦義主席前幾天只是講,「如果國民黨2020年重返執政,會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確保中華民國主權獨立完整,以及維護我們尊嚴的提前下,願意與大陸洽簽和平協議。」

國民黨指出,實際上,在李登輝前總統時期,不僅有類似主張,且他還組織國統會,制定國統綱領,更表明在國家統一前,如何、如何….,這就是終極統一的理念。

國民黨表示,黨綱也將和平協議作為我們非常重要的黨綱內容,所以吳敦義講的都完全符合國家法律,民進黨竟然講說中國國民黨要與中國共產黨簽和平協議,這是不合法的,國民黨強調,「簽和平協議哪能黨跟黨簽?當然只有政府與其所委託的機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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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