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追學妹不成就砍殺 世新男大生依殺人未遂判6年定讞

世新大學透過校務會議決議109學年度社發所碩士班將停招,卻爆出程序問題,引起師生不滿。(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世新大學透過校務會議決議109學年度社發所碩士班將停招,卻爆出程序問題,引起師生不滿。(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世新大學大三男學生陳政佑,因追求石姓學妹不成,前年底竟帶水果刀進校園連砍學妹 3 刀。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陳男 5 年 6 月徒刑,二審認為陳男下手凶狠,也無誠意和解,加重改判 6 年徒刑;最高法院本月 8 日駁回上訴,判陳男 6 年徒刑定讞;當初起訴此案的台北地檢署執行科,上週已傳喚陳男報到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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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 12 月 11 日上午 10 時許,陳男在世新大學舍我樓 301 教室外,見學妹現身後要求談判,一言不合後竟持預藏水果刀連刺3刀,導致學妹頭部、頸部、耳後等處血流不止,所幸助教及時壓制陳男,並將石女送醫,石女才無生命危險。

法院開庭時,陳政佑自辯有人際社交障礙,一直以來只想與石女交友,否認惡意跟蹤或騷擾;至於被指當天刻意在走廊上「堵」學妹一事,陳辯稱是「巧遇」,會上前說話也只是想問清楚為何冷淡對待,然而,學妹回他「就是不想鳥你」,他頓時又想起學妹在臉書留下罵他的文章,才一時氣憤拿出刀子嚇嚇學妹。而被砍殺的石女,在被刺殺後還是常做惡夢,對人產生恐懼,至今不敢談戀愛。

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未遂判處 5 年 6 個月徒刑,二審認為陳氏下手凶狠,也沒誠意和解,加重為 6 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為了石女,陳男將面對 6 年的牢飯。

▲涉嫌砍傷學妹的陳姓男大生,今(27)日上午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將他起訴。(資料圖片/中央社) ▲涉嫌砍傷學妹的陳姓男大生。(資料圖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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