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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 Uber 表示,儘管諮商期已結束, Uber 仍會持續為 1 萬名重要的平台合作代僱駕駛、超過 200 間的合作租賃車業者以及 3 百萬名忠實用戶努力尋求共贏的結果。我們呼籲政府聆聽並回應大家的意見,並邀請所有相關利益關係人參與後續的討論,一起找到共贏的結果,讓計程車與 Uber 一起服務大眾,讓創新可以帶來更多經濟成長動能。
而交通部則是認為 Uber 現行經營模式,與多元化計程車服務近乎重疊,且多元化計程車在車身顏色、費率及經營模式等面向均保有彈性。因此交通部建議,倘 Uber 仍欲繼續維持短程、即時派遣服務,當應依「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如有需要,交通部定會提供必要之協助。
不過,由於 Uber 堅持自始至終都是科技公司的立場,沒有要登記成為計程車客運服務業。這部分和交通部的看法有極大的不同,後續雙方是否會有暢通的溝通管道,Uber 等業者是否會協調讓步,值得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