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防震撼彈條款未列入規章 桃猿轉賣再爆一次

Lamigo桃猿2019年上半季封王(圖/劉祐廷攝)
Lamigo桃猿2019年上半季封王(圖/劉祐廷攝)

體育中心 / 綜合報導

中職Lamigo桃猿今(3)日拋出轉賣震撼彈,尋求更大的企業投入職棒經營,不過早在興農牛傳出轉賣的時候,中職就通過球隊轉售須在1年前告知的決議,不過7年過去了,此決議尚未列入規章,義大轉賣就引爆過一次,如今震撼彈再次引爆。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2016年時任秘書長的朱康震指出,前會長黃鎮台有意在規章追加第8條第1,俗稱「防震撼彈條款」,若有球隊打算轉賣,必須在1年前告知聯盟,接洽過程之相關進度由聯盟統一發言。當時雖然通過此共識,卻未納入正式規章。

不過桃猿此次在季中進行轉賣,顯然沒有遵照這個共識進行,也凸顯了此條文有名無實的問題。統一獅領隊蘇泰安覺得,這個問題在下一次常務理事會中,有必要再拿出來討論。

蘇泰安認為,因為過去曾有這個共識,因此他認為如果在還沒有確定有企業接手的情況下,應該要遵照條文,先和聯盟及四球團協商,讓大家相互幫忙,這樣比較符合健全經營的理念。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