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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屬於個人捐贈收入,金錢以外捐贈折算時價金額,等於43000元整,種類為金門高粱。(圖/韓國瑜競選總部提供)
林國正也指出,政治獻金捐贈,有分「金錢」與「非金錢」捐贈,依作帳憑證記載107年9月26日,金門陳先生捐贈金門高粱酒120瓶(價值43000元整),原始憑證編號0926000121,被有關媒體錯誤報導為,使用政治獻金雜項支出購買高粱酒,酒不是政治獻金買的,是金門陳先生實體捐贈。
韓國瑜競選總部也表示,依政治獻金法項目規定,酒與飲料,屬於同一科目,而『飲料(酒)品項的44萬3千460元當中,只有4萬3是捐贈的高粱酒』,其他都只是如汽水、果汁、保養類等飲品,且韓國瑜競選市長期間『非金錢』捐贈之實體物,除了金門高粱酒之外,尚有飲料、面膜、餅乾、水果、茶葉及咖啡等。
韓國瑜競選總部強調,依照監察院規定超過2千元物資捐贈,必須開立非現金捐贈收據,捐贈是收入。而實體物資如酒、飲料、面膜、餅乾、水果、茶葉及咖啡等,因屬於消耗品、則必須在使用後核銷,開立雜支支出單據。
韓國瑜競選總部也重申,政治獻金完全依照監察院規定辦理申報,監察院皆有資料可供查閱,並無使用政治獻金購買高粱酒或面膜等,這些都是支持者實物捐贈,依規定也會開立『雜支支出單據』,而『飲料(酒)品項當中,只有4萬3是捐贈的高粱酒』,其他都只是如汽水、果汁、保養類等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