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液蛋」沙門氏菌 食藥署新規元旦上路

▲元山蛋品事件重重打擊消費者信心,雲林縣衛生局等單位積極進行液蛋製造業稽查。(圖/記者蘇榮泉攝,2018.08.13)
▲元山蛋品事件重重打擊消費者信心,雲林縣衛生局等單位積極進行液蛋製造業稽查。(圖/記者蘇榮泉攝,2018.08.13)

記者劉雅文/台北報導

近年來黑心液蛋事件頻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新規上路,公告「液蛋衛生標準」及「液蛋產品標示規定」等相關規定,明訂破殼蛋不可以當成液蛋原料蛋,殺菌液蛋和未殺菌液蛋的微生物也有限量。規定將從明年元旦上路,違者最重罰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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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礙於先前2017年萇記泰安遭檢調查獲以逾期蛋、破殼蛋混製成液蛋產品,之後又爆出元山蛋品使用過期破殼、長蛆蛋混製蛋液。今年永成蛋品,身為北台灣雞蛋大盤商,液蛋卻驗出沙門氏桿菌等,食藥署憂心引發各種食安問題,明訂新制規範。

新規定中針對沙門氏菌和生菌數訂定限量標準,殺菌液蛋中不得檢出沙門氏菌,未殺菌液蛋的生菌數,則是限量為106 CFU/g以下。以及未來只有2種蛋可當成液蛋原料,一是蛋殼完整的蛋,二是裂殼蛋,蛋殼破裂但蛋殼膜完整沒有漏出蛋液的蛋。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為了保障食品安全,液蛋新制將於明年元旦上路,違者將依法開罰新台幣3萬到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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