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再追永豐金弊案 永豐銀副總遭聲押禁見

檢方15日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等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永豐銀資深副總經理兼營運總督導陳佳興,今(16)日上午7時裁定收押。(資料圖片/中央社)
檢方15日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等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永豐銀資深副總經理兼營運總督導陳佳興,今(16)日上午7時裁定收押。(資料圖片/中央社)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永豐金一案,日前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李俊傑之妻子廖怡慇等3人,已經一併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收押。昨(14)日上午,檢調再度展開第二波搜索及約談行動;除了搜索永豐金總部之外,還另外約談了永豐銀資深副總經理兼營運總督導陳佳興、陳佳興的張姓秘書,以及黃姓副總等人,盼能更進一步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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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15)日上午8點左右,檢方在訊後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等重罪,恐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佳興,其餘2人則先行被請回。

檢調調查,何壽川透過子公司永豐金租賃掌控的境外公司,自2009年起在無擔保下,陸續放款約53億元給三寶建設的境外紙上公司J&R,此外,永豐子公司元太科技公司砸下850萬美金投資三寶轄下Giant Crystal發行的Star City公司,並疑用可交換公司債來投資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在上海的「1788大樓」建案。

上月16日間,北檢兵分13路展開搜索永豐金公司與何壽川住處等地,並約談包括何壽川等23人到案釐清,檢方訊後認定何壽川、張金榜及廖怡慇等3名被告,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北檢昨天發動了第二波行動,除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搜索永豐金總部外,也約談了3名專業經理人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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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