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監院 尤美女盼加入人權委員會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台灣需要國家人權委員會,避免那些法律上站得住腳,卻會侵害人權的案件。(圖/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提供)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台灣需要國家人權委員會,避免那些法律上站得住腳,卻會侵害人權的案件。(圖/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提供)

記者張雄風 / 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台灣需要建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例如可以避免某些政策導致的迫遷案件,雖然在法律上站得住腳,但是卻會侵害人民權利。外籍專家建議,可將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在監察院下,並把監察院的英文名稱從「Control Yuan」改成「Guardian Yuan」,而這個機構將會成為人民真正的守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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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與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與尤美女在「國際專家來台評估『國家人權委員會』結果發表」記者會中,邀請3位國際人權專家Rosslyn Noonan女士、Sushil Pyakurel先生及Agantaranansa Juanda先生,分享在台灣進行5天的評估任務及報告。

尤美女首先釐清,有些人認為台灣已經有了監察院,就不需要國家人權委員會,但是監察院和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工作內容並不相同,前者的職責在於根據法律彈劾、糾舉公務人員與政府部門違法失職之情事;後者則是要從根本檢視現行法規政策跟政策是否有違背人權之處。

Noonan表示,經過討論,3位專家一致認為,將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在監察院下,將是目前最務實的方案;不過,《監察法》和《監察院組織法》必須進行相當程度的修改才能符合國家人權機構的《巴黎原則》。

Noonan說,假如國家人權委員會真的成立,他們誠摯地建議可以將監察院的英文名稱從「Control Yuan」改成「Guardian Yuan」,而這個機構將會成為人民真正的守衛者;當然,如何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最終還是應交由台灣人民決定。

尤美女表示,3位專家之所以會做出這樣的初步觀察與建議,主要是考慮到不修憲而能沿用監察院既有憲政地位架構之大前提,若只從法律層面著手修改,來思考如何能走出一條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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