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開庭時,陳政佑自辯有人際社交障礙,一直以來只想與石女交友,否認惡意跟蹤或騷擾;至於被指當天刻意在走廊上「堵」學妹一事,陳辯稱是「巧遇」,會上前說話也只是想問清楚為何冷淡對待,然而,學妹回他「就是不想鳥你」,他頓時又想起學妹在臉書留下罵他的文章,才一時氣憤拿出刀子嚇嚇學妹。而被砍殺的石女,在被刺殺後還是常做惡夢,對人產生恐懼,至今不敢談戀愛。
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未遂判處 5 年 6 個月徒刑,二審認為陳氏下手凶狠,也沒誠意和解,加重為 6 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為了石女,陳男將面對 6 年的牢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