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駐日代表謝長廷提告主張,蘇啟誠輕生後,羅智強在107年9月14日在個人臉書粉絲專頁張貼,「顢頇的是謝長廷,扛責推給常任文官,現在逼死一位處長」等言論後,同年12月21日再貼文提及,有關蘇啟誠輕生前所發生的事情及逼死蘇啟誠的就是謝長廷等言論。
謝長廷主張,羅智強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就以臉書貼文方式惡意指摘他逼死蘇啟誠,這些是不實言論,已侵害他的名譽權,導致他受有精神損害,因此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言論內容與公共利益有關,屬於善意發表適當評論,判謝長廷敗訴,羅智強免賠;謝長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審理期間傳喚(上訴人聲請)外交部駐日代表處官員張瑞麟及台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郭仲熙出庭作證,日前辯論終結,定於今天宣判,羅智強今天未到庭聆判。(編輯:張銘坤)11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