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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出,動手一方係因於2月1日謝嫌偕同友人至該會館飲酒消費,因酒醉後不滿店家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心生不滿懷恨在心,遂揪友人於2月2日駕駛自小客車返回,分持球棒毀損一樓門前的泊車櫃檯,隨後駕車逃逸。
警方在當場迅速壓制逮捕一名王姓嫌犯,並在車上及身上分別查扣球棒3支、西瓜刀1支、辣椒水1瓶等物品,經持續漏夜偵辦,迅速於4小時內再查獲3名犯嫌到案,並持續追查有無共犯在逃;全案訊問後依刑法妨害秩序、恐嚇安全、毀損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外,另也針對這3輛涉案自小客車觸犯闖紅燈、蛇行等危險駕車交通違規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