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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方隨即於下午5點由副局長鄧學鑫宣佈破案,縱火嫌犯是租住906室的43歲鄭姓房客。刑警大隊大隊長林明佐表示,警方今天上午到鄭嫌被安置的旅館將他拘提。鄭姓房客原本和房東有嫌隙,近來房東催他房租,還要他搬走,引爆不滿因而縱火。
據了解,打零工維生的鄭嫌是新租戶,今年2月入住8樓套房頂樓加蓋,月租6千。莊姓婦人對他在屋內養羊頗有微詞,甚至打算把他趕出去。此外,鄭男曾兩度報警指住處遭竊,轄區警方曾前往採證。
鄭於警訊時坦言,這隻羊從小被他養到大,不管住到哪裡都帶著,自己原本只想教訓房東一下,以房東堆置的雜物縱火,不料火勢越燒越大,他內疚之餘留在現場協助救火,仍造成同樓多位住客慘死。當時鄭嫌顧著逃生,來不及帶走心愛的寵物羊,警消今重回火場,在另一租客的浴室內發現燒焦的羊屍。
警方訊後將兩人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同時呼籲民眾,不要因為一時的情緒失衡,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