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大巨蛋等4大案審理5年 北院10/28宣判

▲遠雄大巨蛋案,北院日前辯結,訂10月28日宣判。圖為台北地院。(圖/取自維基百科)
▲遠雄大巨蛋案,北院日前辯結,訂10月28日宣判。圖為台北地院。(圖/取自維基百科)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遠雄集團所涉大巨蛋、新北市土地開發、眷村改建、掏空遠雄人壽等四大案,台北地院歷經5年審理,日前辯論終結,訂今年10月28日下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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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案,檢方指控,前北市府財政局長李述德代表市府與遠雄議約會議時,涉在議約、甄審過程中虛構上意矇騙、假借不實話術附合遠雄,並簽下營運權利金歸零等侵害北市府權益的不平等條約,使市府承擔舉債及利息風險,50年權利金估計損失30億多億元。

大巨蛋消防審查,檢方指控,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涉違法指示下屬核發評定書,使遠雄巨蛋不當取得建造執照,影響大巨蛋防火避難安全。

眷改弊案,檢方查出,前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長洪嘉宏,涉向遠雄集團索賄9500萬元,另向冠德建設及昌益建設期約索賄2起眷改案,不法金額達1億2300萬元,並已收受3550萬元。

檢方指控,趙藤雄等人涉自2007年起,在遠雄人壽14個工程中(契約金額達207億餘元),隱匿關係人交易,並以顧問費名義墊高工程款,從中詐取鉅額款項,涉掏空遠雄人壽上億元;另外,遠雄人壽長期代遠雄建設獵地及合建建案,卻只在財報上揭露部分建案,涉隱匿關係人交易、違反證交法等多罪。

趙藤雄為讓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替土城開發案護航,以讓周的營造公司承攬大巨蛋土方清運等方式行賄;眷改案中,趙還期約行賄前營建署主秘洪嘉宏9500萬元,已支付750萬元。

趙藤雄另被控,涉以價值10萬多元的人參禮盒、遠雄悅來飯店4天3夜的免費食宿,賄求新北市政府城鄉局海姓審議科長,要海姓科長協助推動土城開發案、新莊安泰段開發案。

2017年10月,檢方依行賄、圖利、侵占等罪,起訴遠雄創辦人趙藤雄父子等官商共31人、13人緩起訴;趙藤雄被具體求刑24年、李述德與周勝考各求刑10年、許銘文求刑9年,洪嘉宏認罪未具體求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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