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Model S自撞2死 法院近日判決:特斯拉僅負1%責任

▲美國佛州2018年發生的電動車自撞2死案,當地法院本月判決,特斯拉僅需負1%的責任。(示意圖/圖中非當事人,取自 Unsplash )
▲美國佛州2018年發生的電動車自撞2死案,當地法院本月判決,特斯拉僅需負1%的責任。(示意圖/圖中非當事人,取自 Unsplash )

國際中心蔡姍伶/綜合報導

美國佛羅里達州2018年曾發生一起特斯拉(Tesla)Model S的死亡車禍,造成開車的18歲少年與副駕友人死亡,另有1人被甩出車外受傷。死者父親指控,是特斯拉拆掉限速器才會導致悲劇發生,然而,當地法院本月中旬已做出判決,聲稱在這起事故中,特斯拉只需負1%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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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彭博社》報導,2018年5月,年僅18歲的駕駛巴雷特(Barrett Riley)在佛州1條每小時限速30英里(約時速48公里)的公路上,以時速116英里(約187公里)的速度狂飆,結果失控撞上1棟房屋的外牆,電池燃燒引起大火,導致他和副駕友人當場身亡,而後座的朋友則因被甩出車外,僥倖撿回一命。

巴雷特的父親詹姆斯(James Riley)主張,購車時原本有替車子加裝限速器,結果事後巴雷特回原廠修車時,技術人員竟然替他取消安裝,才會導致超速事故發生,並指控特斯拉的電池設計有問題,車輛才會在衝撞下爆炸起火,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至終燒死2人,若非如此,兒子仍有存活的可能。

然而,根據特斯拉律師魯多克(Bob Rudock)向陪審團的說法,當時巴雷特曾向朋友炫耀,是自己欺騙技術人員,讓他們取消限速器,而且巴雷特過去曾有多次違規超速的紀錄,這樣還讓他開車上路的父母才是怠忽教育,何況以死者當時飆車的速度,即使有限速器,也未必就能阻止撞車。

佛州勞德岱堡(Fort Lauderdale)聯邦法院於本月19日做出判決,陪審團認為,特斯拉在這起事故中僅須負擔1%的責任,死者巴雷特須負90%,車輛擁有者、巴雷特的父親詹姆斯則須負9%。不過,為了寬慰巴雷特父母的喪子之痛,仍建議特斯拉給予安慰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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