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命迅速處理脫逃案、啟動修法 強化監控返家受刑人

▲法務部已請台高檢署查明南檢接獲外役監通報後的分案處理情形。(圖/NOWnews資料照)
▲法務部已請台高檢署查明南檢接獲外役監通報後的分案處理情形。(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南殺警案後,為能迅速處理人犯脫逃案,法務部今(25)日表示,已函請督導的台高檢署查明台南地檢署接獲外役監獄通報後的分案處理情形,釐清執行及偵查流程是否妥適、辦理時效有無延宕之情事,昨上午則召集檢查、矯正機關,研商訂定相關處理流程,明天則要聽取各界對於修法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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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會議研商結論,監所應於當日案發後至遲2小時內,檢具充足之人犯脫逃或逾期未歸等相關證據資料,先向檢察署傳真通報及告發,由檢察署單一窗口法警室收受後,立即送交檢察長分案,由檢察官迅速辦理,依法逕行拘提或立即發布通緝。

針對外役監的法規修正,法務部已先召集矯正署及相關司處,通盤檢討《外役監條例》、《外役監遴選實施辦法》及審查基準表,擬具「提高遴選門檻、強化在監考核、明確化遴選條件、排除重大暴力犯罪」等修法方向,也將調整《外役監遴選辦法》與外役監受刑人之審查基準表。

法務部表示,為使法規修正更臻周延,邀請監獄及犯罪學專家學者、監獄實務工作經驗者、監所關注小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成員共9人,明(26)日下午,由部長蔡清祥召開「研商外役監條例等修法及外役監改進措施會議」,聽取各界寶貴意見。

修法前,法務部已責成矯正署加強精進措施,包括:提供數據化資料輔助審查委員遴選適合受刑人、機關內部組成遴選委員會落實初核審議、強化返家探視查核機制,即以視訊等科技設備,全面確認受刑人返家探視動態,課予受刑人回報義務,未來也將研議要求受刑人逐日向警察機關報到,以確實掌握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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