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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方調查,該文章是蔡福明於2018年9月6日使用idcc帳號在PTT發文,楊蕙如在LINE群「高雄組」,指示網軍「推高調」,她與蔡男均遭起訴。法院認定,楊蕙如是業主、下線蔡福明招攬網軍,群組成員平常依楊女指示「推」、「噓」、「酸」、「幫高調」,且網軍最高可領1萬元等,認定楊、蔡二人為共同正犯,各處5月,可易科罰金確定。
然而,楊女主張,《刑法》140條限制人民受憲法保障的政治性言論,淪為簎制人民表達意見自由的工具,且該法條欠缺急迫且特別重要的公共利益,牴觸《憲法》的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罪刑相當等原則,以嚴刑峻法介入人民言論自由,有重新審視的必要,憲法法庭應宣告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