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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說,張、周為首的人蛇集團和近期柬埔寨「豬仔」詐騙案類似,多以佯稱高薪、境外合法博弈工作為由招攬,利用年輕男女投履歷後飛往泰國,再輾轉偷渡到緬甸的「KK園區」從事電信詐欺。檢方查出,該案至少有5名以上被害人,被困在「KK園區」內遭幹部逼迫每天上班14至16小時,就連短暫休息、抽菸時間都被嚴格控管。
據了解,只要被害人未達詐騙績效,或是出言反抗、忤逆詐團幹部就會遭上手銬囚禁,甚至還有一名年輕女被害人說,曾目睹另名被害人,因業績不好想休息,竟遭幹部當眾拿剃刀當眾胡亂剃成大光頭。女被害人也說,詐團幹部希望藉此殺雞儆猴作為命他人不准反抗,加上自己長髮飄逸,眼睜睜看著他人被剃光頭更是嚇到身心受創,僅有部分人聯繫上在台親友並湊足24萬元至32萬元不等的贖金才獲釋返台。檢方訊問後,認為張、周涉犯刑法第297條詐術使人出國、第302條第1項之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等罪嫌重大,有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