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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泰山賣全家持股交易是否有效?高晶萍指出,該案件已進入訴訟程序、走到商業法院,但金管會一貫秉持行政中立、以中立立場處理此事,檢視資訊有無充分揭露等,由於此案為外界矚目案件,金管會已請證交所盡快提交查核資訊,若違反重訊規定,證交所可處分新台幣3萬元至500萬元不等違約金,若有違反證交法,金管會也會進行處理。
有關國泰蔡家、也是國泰金大股東萬寶開發買下泰山所持有的近2成全家股權,引發龍邦不滿,質疑該筆交易黑箱作業、合法性可疑,還有國泰金是否真的置身事外及規避產金分離?金管會銀行局主秘侯立洋說,依照公開資訊,全家最大股東是日商,持有全家45%,萬寶持有19.4%,萬寶又持有國泰金15.86%,此案是否符合產金分離原則,金管會將進一步了解,包含交易結果及交易未來架構等。
為落實產金分離政策,金管會訂有相關法律規範,第一,金控或銀行董事長及總經理不可擔任非金融事業董事長、總經理或職責相當之人;第二,金控及銀行對單一非金融相關事業投資比率不可超過5%;第三,針對要持有金控或銀行股權超過10%的股東,必須經主管機關審查,審查重點包括產金分離。
侯立洋強調,產業經營是否影響金融業健全是金管會在意之處,此案是否有違反產金分離原則,要待金管會了解個案投資情形及未來經營,是否會影響金融業健全發展後,才能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