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可婷「撞死8飆車仔」獲無罪!法官「2問題」成改判關鍵

▲馬來西亞女子「沈可婷」(右)在11日終於被法院宣判無罪。(圖/拿督雷智雄博士 Dato' Tony Looi Chee Hon臉書)
▲馬來西亞女子「沈可婷」(右)在11日終於被法院宣判無罪。(圖/拿督雷智雄博士 Dato' Tony Looi Chee Hon臉書)

記者孫唯容/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柔佛州新山內環路,在2017年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當時22歲的沈可婷駕車撞上一群騎乘「蚊型自行車」飆車的青少年,造成8人死亡、8人受傷,原先沈可婷無罪釋放,不過經檢方提出2次上訴,去年法院改判她6年刑期且即刻關押,但昨(11)日法官推翻判決,最終沈可婷無罪釋放,其中主審法官提出5問題,讓控方瞬間無言,成改判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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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8日,沈可婷駕車到柔佛州新山內環路,結果撞上一群騎乘「蚊型自行車」飆車的青少年,導致8死8傷慘劇,起初由於證據不足,沈可婷獲判無罪釋放,檢方不放棄,後續提出2次上訴。

馬來西亞新山高等法院在去年4月,判處沈可婷「危險駕駛罪」罪名成立,要執行6年刑期及罰款6000令吉(約4萬1100元台幣),該判決引發民眾不滿,連歌手黃明志也為沈可婷發聲,在臉書寫下「R.I.P. Justice in Malaysia(馬來西亞正義已死)」。

昨日迎來最終判決,經過上訴庭的審理,沈可婷無罪釋放,罪名被撤銷,且雙方不得再上訴。法官還告訴沈可婷「你現在自由了(you are now a free person)」,沈可婷則隔著口罩露出笑容,表示「謝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

根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沈可婷案的主審女法官,用5個問題讓控方啞口無言,讓沈可婷獲判無罪。首先,法官提出「是否有法律闡明,凌晨3時20分在公路上騎蚊型腳車是合法的?

法官問再問「轎車在有關公路上行駛,是否合法?」控方回「是的,法官」;法官又提到「警方早前已在案發路段展開取締蚊型腳車的行動,是否知道為何警方要這麼做?」控方坦言「因為要照顧腳車騎士的安全,他們也危及駕駛者安全」。

最後法官以「即使是車技很好的司機,若在公路上看見有貓出現,是否能及時煞車?」「公路上出現一群帶著子孫在慢行的烏龜,來得及煞車嗎?」連兩個關鍵提問,都讓控方無法回答。

據了解,馬來西亞當地民眾認為,「蚊型自行車」造成許多交通問題,這種改裝後的自行車,車把較一般的自行車短,輪子採用塑料制的運動輪轂,速度比一般自行車快很多,還有人把煞車拆除,並在騎行的過程中故意把腳翹起來,貪圖速度的快感,導致交通事故頻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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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