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明通過修正《國家機密保護法》 機密檔案不再永久保密

▲行政院會明日將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與「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國家機密檔案不再永久保密。(圖/記者呂炯昌攝)
▲行政院會明日將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與「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國家機密檔案不再永久保密。(圖/記者呂炯昌攝)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攸關轉型正義的《國家機密保護法》與「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國家機密檔案不再永久保密,改為保密逾30年者應檢討保密必要,延長保密每次不得逾10年,避免浮濫延長保密期限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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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涉及國家安全情報等國家機密,《國家機密保護法》現行法規為永久保密,而該規定違反政府資訊公開透明精神,將改為保密逾30年者應檢討保密必要,延長保密每次不得逾10年,保密已逾60年者,須報請上級機關權責人員核定,避免浮濫延長保密期限情形。

另草案增訂涉密人員返台通報義務及罰則,是為掌握涉密人員出境時,與外國、中國、港澳人士聯繫、接觸情形,同時將增訂涉密人員返台後的通報義務與期限,以及涉密退離職的非機關現職人員,返台後的通報義務及處罰規定。

至於有關「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據悉重點包含擴大解密政治檔案、最大程度開放政治檔案,以及強化對受監控被害人隱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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