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取使照11月壓力測試 體育局:要求遠雄依條例提安維計畫

大巨蛋已經取得使用執照。(圖/NOWnews資料照)
大巨蛋已經取得使用執照。(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邱新博/台北報導

大巨蛋興建延宕多年,台北市同意遠雄領使用執照,11月也將進行壓力測試。台北市體育局表示,大巨蛋除了辦演唱會時,要符合《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原本興建的原意,舉辦棒球賽事也需要符合條例規範;測試期間也將要求遠雄依條例訂出安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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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今(24)日繼續進行教育部門質詢,對於外界關注的大巨蛋進程,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質詢時表示,大巨蛋在取得使照後,就要進行測試,但測試人數起初只有1萬人,對於總人數可以容納4萬人的大巨蛋來說,根本不算壓力測試。她也質疑,大巨蛋過去在審查時,必須符合8分鐘內民眾撤離場內,以及15分鐘完成疏散,若壓力測試時無法達標,應該如何處理?

簡舒培再提及,過去大巨蛋進行第3次建照變更註記時,載明未來大巨蛋舉辦非體育活動,依《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受理大型群聚活動工作計畫書申請時,仍應檢討符合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127條規定,或經專業機構性能設計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並列入使用執照註記」。但當中的「專業機構」為何,後續由誰審查?市府都沒有訂定相關SOP。

對此壓力測試,體育局長王泓翔表示,若壓力測試無法達標,將檢討背後原因並改善、未來審查也會更加嚴格;他也提到,將要求遠雄參考「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提出交維計畫。王泓翔也強調,只要舉辦大型活動,就需要符合《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即使是符合大巨蛋原意「舉辦體育賽事」,也要符合自治條例規範。

而建管處回應表示,大巨蛋申請使照的項目是運動場館,評估其使用目的已經達到才過審,也表示,希望未來遠雄能尋求類似台灣建築中心等第三方單位。

王泓翔會後表示,針對大巨蛋舉辦演唱會部分,就是回到內政部函釋,並依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向市府申請,後續盡快完善相關規範;至於專業審查單位,他則表示,將與建管處、消防局等相關單位溝通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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