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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在今年7月28日至10月30日(近3個月期間),測查全台53家檳榔攤是否有賣檳榔給未滿18歲的消費者,今(16)日公布調查結果,其中23家檳榔攤完全合格,店員有先向消費者確認年齡,若消費者表示未帶證件或看到穿學生制服的消費者便直接拒絕販售,合格率為43.4%;但有56.6%的店家,沒有檢查身分證件,看到穿學生制服,也照樣販售,已屬違規。
抽樣調查中顯示,完全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縣市有:新竹市、嘉義市、台南市和澎湖縣;不符合相關規定則有:雲林縣、屏東縣、基隆市、花蓮縣、台東縣、連江縣;其他縣市則是部分檳榔攤符合販售規定。消基會指出,檳榔議題一直處於三不管的灰色空間,加上衛福部未視檳榔為食品,無法以「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管理,因此外界呼籲制訂檳榔防制專法管理多年,但始終未獲衛福部正視。
世界頭頸部腫瘤醫學界教授的侯勝博醫師指出,台灣是全球口腔癌發生率最高的國家之一,主要原因為檳榔的氾濫使用,尤其是對於經濟貧困的族群。嚼食檳榔會對健康帶來的嚴重影響。侯勝博醫師和消基會建議,將在現行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或菸害防治法增修規定,或另立檳榔管理法將檳榔列為有害身體物品,禁止廣告、推銷並禁止向未成年人為販售,且在學校課程中納入反檳榔的教育資訊,並強制要求比照菸酒販售管制,就檳榔商品立法加收稅賦,強制要求販售檳榔店商應於販售場所,及裝置檳榔的包裝、外盒,均應張貼或標示檳榔有害健康或會致癌警語。藉此來維護國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