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級最高吹哨者張晉源發文「應召媒體」挨告 妨害名譽確定不起訴

▲前永豐銀總經理張晉源挨告妨害名譽,不起訴確定(圖/中央社資料照)
▲前永豐銀總經理張晉源挨告妨害名譽,不起訴確定(圖/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有層級最高吹哨者之稱的前永豐銀行總經理張晉源,日前在臉書發公開文提到「趁我出國,你大買應召媒體編劇潑糞」等字句,結果被《鏡週刊》認定是在影射,遭控涉嫌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為,無法認定張晉源提到的「應召媒體」就是《鏡週刊》,因此不起訴,鏡週刊不服提起再議,遭高檢署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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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晉源在永豐金及永豐銀任職超過10年,2016年間因爆發「鼎興詐貸案」而被調職並接受司法調查,後轉任永豐金資深副總,之後被曝光是「三寶超貸案」的「吹哨人」。

不過,今年7月間,《鏡週刊》報導,直擊張晉源外遇劈3女部屬,同月13日,張晉源在臉書發文表示「人不可怕鬼,有權,能讓人變鬼,有錢,能使鬼推磨,我有很多缺點弱點,但,我偏不怕鬼。趁我出國,你大買應召媒體編劇潑糞,你能壞我賞景的興致,但決擋不住,我捉你們這幫妖怪為民除害的鬥志。不是每個人都像你們一樣,代代偷搶拐騙撈錢傳家還沾沾自喜,你那花不完的800億身家,除了注定讓子女妻婿拼命廝殺,對你來說跟冥錢有兩樣嗎?值得繼續偷嗎?」

《鏡週刊》對張晉源提起妨害名譽告訴,檢察官認為,張晉源並無特定是誰,網友也只是替張加油,沒有提到《鏡週刊》,無法認定文章是在影射《鏡週刊》,將他不起訴。《鏡週刊》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全案調查完備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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