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X光機採購弊案 二審仍判1警無罪、1警與廠商均緩刑

▲高院駁回上訴,陳姓警官無罪,林姓警官及蔡姓廠商均宣告緩刑(圖/NOWnews資料照)
▲高院駁回上訴,陳姓警官無罪,林姓警官及蔡姓廠商均宣告緩刑(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航警局陳姓及林姓警官被桃園地檢署查出,涉勾結蔡姓廠商驗收放水、洩密、圖利業者7462萬餘元,一審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將林姓警官判處2月,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蔡姓廠商6月,分別緩刑2年、3年,陳姓警官無罪。檢方上訴後,高等法院今(6)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僅無罪部分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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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光智公司於2019年11月29日,以2億6148萬元標得航警局電腦斷層掃描儀採購案,該公司蔡姓負責人為順利通過驗收,自行裁切與偵檢標準所定重量不符之測試件,黏貼印有Rapiscan Systems公司字樣貼紙,並偽造該公司證明書,完成5部電腦斷層掃描儀驗收程序。 

時任航警局警務正林姓男子,於2020年10月間辦理CT勞務採購案,於同年10月21日、12月15日兩度聯繫蔡姓負責人,洩漏標案的預算金額及投開標消息,讓蔡文斌以飛成公司名義,在第三次招標時,以237萬元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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