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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配認為,此為不實指控,且LINE帳號、住家地址遭洩露,曾格爾父女受訪時也使用「仙人跳」等字眼,提告涉嫌妨害名譽、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偽證等罪嫌。
檢方認為,並無證據可證明相關對話紀錄是曾格爾偽造,也查無曾格爾非法利用元配的LINE帳號或外洩個資等事證;曾女發表的言論是出於主觀感受,陳述她與元配及其富商丈夫之間的互動過程,認定曾格爾罪證不足,曾父也是就其了解之事為相關評論,予以不起訴。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