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風暴延燒!北市:去年12月未繳2張保費 最高可罰300萬

▲寶林茶室案越演越烈,台北市法制局局長連堂凱出面說明。(圖/記者嚴俊強攝,2023.03.28)
▲寶林茶室案越演越烈,台北市法制局局長連堂凱出面說明。(圖/記者嚴俊強攝,2023.03.28)

記者陳佩君/台北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A13寶林茶室疑似發生食物中毒案,截至目前為止造成2人死亡、5重症。台北市政府今(28)日下午2時緊急召開記者會說明此事,台北市法制局局長連堂凱指出,寶林去年12月未繳2張保費,因此保險未生效,將提供受害家屬協助,若要提出假扣押或相關法律諮詢,相關費用由法制局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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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林茶室案越演越烈,蔣萬安上午臨時取消行程,改到行政院會,下午2時臨時召開「寶林案進度更新說明記者會」,出席人員包括衛生局長、警察局長、法務局長、社會局長等局處代表。

對於國泰產險寶林是否有效問題,法制局局長連堂凱指出,法制局今邀請國泰產險到府說明,寶林公司去年12月經過國泰催告沒有繳保險費,兩張保單未生效,但府內同仁去稽查後,還是拿出兩張保單「產品責任險、公共意外責任險」,衛生局今天會進行開罰。

連堂凱提到,在兩張保單沒有效情況下,請了遠東、大食代廣場公司開會,目前遠東投保公司是國泰、大食代則是新安東京,會請兩間保險公司,在兩天之內回覆就本次事故在承保範圍內,做出有利於受害者解釋。

連堂凱提到,市長指示,這次已達到重大消費案件,也啟動相關律師協助,配合社會局,受害家屬有社工、律師協助,若要提出假扣押或相關法律諮詢,相關費用由法制局承擔。

社會局長姚淑文指出,對於受害人今天已發放慰問金,在所有的死亡、住院案件中,也媒合律師資源及資訊。

至於保單過期,最高可開罰多少?連堂凱回應,按《食安法》,最高可以開罰到300萬,但主管機關是由衛生局,相關東西要由衛生局做對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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