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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楊男涉及的3起案件,依照舊法追訴時效為30年,但《刑法》修正後改為20年,因此依據犯案日期起算,3起案件均已過追訴期,因此雖採集到DNA等證據,但檢方也只能對楊男不起訴處分。
去年2月間,41歲的楊男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一名女網友,之後相約在女方住處見面,女網友因發病服藥全身無力,加上正逢生理期,無意與楊男發生關係,但楊男卻不顧女網友意願,結束後趁女方盥洗時,刪光雙方對話紀錄逕行離去,之後女網友向父親去電求助,就醫後向北市婦幼隊報案。而警方採集楊男DNA送驗,竟意外查出楊男就是桃園地區、3起持刀強盜性侵懸案,無奈案發隔天追訴權時效已過,檢方只能對楊男處分不起訴。
女網友報案之後,檢警調閱交友軟體聊天紀錄、清查會員註冊資料及聯絡電話,去年10月間前往楊男辦公室搜索,於電腦內發現多名女子遭偷拍的性愛檔案,後續有被害人提告妨害秘密罪。近期,桃園地檢署依乘機性交罪起訴楊男,另偷拍部分起訴妨害秘密,其他女子尚在比對身分,將另案偵辦,全案持續偵辦中。對此,桃園市消防局回應指出,已依公務員懲戒法,停止楊男所有職務,並將案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將依審判結果再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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