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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評量是透過紙筆測驗、實作、檔案評量等方式,檢視學生的學習進度,教育部過去對於紙筆測驗有明訂,國小1學期最多3次,也就是俗稱的3次段考,近年多數學校考量到學童壓力,已經改為1學期考2次。
教育部表示,審酌國小低年級是學生學習能力的奠基期,應著重生活習慣與品德培養,協助學生在生活與實作中主動學習,其定期評量方式及紙筆測驗次數亟需有彈性且多元之規劃,修正定期評量中紙筆測驗的次數,明定國小1、2年級每學期紙筆測驗次數的上限降低為2次,並於學校行事曆統一的前提下,透過降低紙筆測驗次數的實施,增進學生學習自信及成長。
該辦法也新增彈性,因應學生居住地區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區發生災害、傳染病或學生遭逢其他重大變故等因素,致使無法以實體面授方式正常實施既定課程,學校得以數位遠距教學或其他適當方式實施教學,及彈性調整評量方式,以保障學生受教權益,並維護師生健康。
教育部提到,為避免學校相關人員,未依該辦法規定實施學習評量,致使影響學生權益,爰增訂學校對學生辦理評量等事項違反之處理機制,期透過明定學校違反本法規規定之處理,以維評量公平性及學生學習權益。
另外,針對國小學生因生理假、懷孕等不可抗力因素,缺席課程達2/3以上,會影響取得畢業證書,此次修法也給予縣市主管機關增列相關假別,讓學生請假更有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