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10日痛斥《鏡週刊》是「垃圾週刊」,《鏡週刊》今(12)日發聲明表示,將對黃國昌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對此,黃國昌僅回應10個字,說完便哈哈大笑、揚長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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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今在立院受訪時,被問到《鏡週刊》以維護新聞自由及記者尊嚴為由,將對他提告。黃國昌則滿臉笑容簡短表示:「浪費司法資源,自取其辱。這就是我10個字的回應。」說完還邊走邊哈哈哈哈笑了四聲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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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詠青編輯記者

雲林人的女兒、板橋出生長大,埔墘國小、海山國中、板橋高中、中興大學中文系畢業。小學彈琵琶、高中玩戲劇社,大學通常在看課外書。
曾任職董氏基金會、蘋果日報、壹週刊、蘋果即時新聞網、中央廣播電台,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