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桃園的六福村野生動物園發生「東非狒狒脫逃事件」,時至今日依然有許多桃園民眾印象深刻,最終狒狒竄逃幾日之後,在圍捕過程遭林姓獵人開槍射死。今(11)日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出爐,在現場下令開槍的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遭判處有期徒刑8月,而開槍的林姓獵人則未遭起訴。
回顧2023年的「東非狒狒脫逃事件」,在當年3月23日先是有民眾在桃園平鎮區振興里目睹一隻東非狒狒逛大街,引發全台關注,後來狒狒還竄逃往楊梅與新屋,讓當時桃園民眾心慌慌。

▲東非狒狒逃亡多日後中槍不治。(圖/林務局提供) 最後東非狒狒在楊梅富岡被掌握到行蹤,農業局找來一眾獵人協助圍捕,最後在田野間現場,一位林姓獵人持槍射殺狒狒,事後他供稱,現場有人說「直接開槍射狒狒」,又聽到「一槍擊斃牠」,才扣下板機,但不確定是誰下令。狒狒胸部中彈之後,被送回六福村急救,又轉往桃園市動保處最後搶救,最終仍宣告不治。事件引發全台輿論譁然,當時農業局官員還列隊鞠躬對狒狒送行。

▲逃脫的東非狒狒當時在楊梅富岡國中一帶被捕獲,胸口卻被獵人開了一槍。(圖/翻攝畫面) 本案經過檢方調查,發現當時圍捕現場下令「開槍射狒狒」的人是桃園農業局的徐姓技工,便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徐男起訴;至於林姓獵人,當下是聽從指示開槍,屬於過失行為,因此未遭起訴。
今(11)日桃園法院審理判決出爐,法官認定當時負責圍捕行動的農業局技工徐姓男子,明知獵人攜帶的是原住民自製獵槍,而非麻醉槍,在狒狒沒有立即危害情況下仍授意開槍,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東非狒狒遭槍擊之後不治身亡。(圖/林務局) 徐姓技工則辯駁,狒狒凶暴,為保護民眾安全,應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緊急情況下,予以獵捕或宰殺。不過卻遭法官痛斥,政府長年推動野生動物保育,徐男身為公務員卻罔顧法規,甚至利用不知情的獵人動手,對自然生態造成嚴重破壞,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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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1)日桃園法院審理判決出爐,法官認定當時負責圍捕行動的農業局技工徐姓男子,明知獵人攜帶的是原住民自製獵槍,而非麻醉槍,在狒狒沒有立即危害情況下仍授意開槍,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