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名邱姓男子在楠梓區楠梓新路郵局ATM提領大筆現金還頻用手機,轄區巡邏員警見狀上前關心是否遭詐騙,邱男先表示領9萬8000元要繳罰款,隨即又改口稱領薪水,因無法提出7張提款卡來源,後被查出是車手就逮。
高市警局楠梓分局員警5月1日13時左右,見邱男在楠梓新路的郵局邊講電話邊操作ATM許久,提領大筆現金,未發現員警就在身後觀察,原先以為他可能遭詐騙,上前關心,邱男竟稱領錢是為了繳違規罰單,後來見到其他警力到場又改口說是領薪水,說詞前後矛盾。
員警一查發現提款卡根本不是他本人的,又無法說出提款卡來源,查出他不是被害人而是詐團車手,查扣手機1台、現金9萬8千元、提款卡7張等證物,警詢後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移送偵辦。
楠梓分局呼籲,擔任詐團車手為犯罪行為,不要輕視警方查緝詐欺之決心,切勿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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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一查發現提款卡根本不是他本人的,又無法說出提款卡來源,查出他不是被害人而是詐團車手,查扣手機1台、現金9萬8千元、提款卡7張等證物,警詢後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移送偵辦。
楠梓分局呼籲,擔任詐團車手為犯罪行為,不要輕視警方查緝詐欺之決心,切勿以身試法,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