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電興達電廠啟動除役燃煤機組發電引發爭議,高雄市長長陳其邁今(3)日強調,根據電力設施緊急備用相關的空污法相關的這些規定,在它的工作的時間是720小時,如果超過720小時,高市府就會開罰,這個是它在環評的承諾跟空污法相關的規定,市府也會嚴格來監督台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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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指出,高雄跟台中情況不一樣,,市府在去年9月,台電要申請操作許可展延的時候,市府就駁回,根據空污法,它申請展延的時候,你可以准,那你也可以駁,你假如不做決定的話,它就可以繼續運轉,所以台中的狀況是6、7、10號沒有准駁,所以它是繼續運轉。

高雄是它(台電)來申請展延的時候,市府就駁回、不准它,所以它每年最多在緊急狀況或備機組運作的時候,只能720小時,現在約100多小時還沒達到上限,所以市府仍會嚴格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