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78歲余姓老翁5月19日開車衝撞放學時段路口,造成3死12傷,住院13天傷重身亡,始終無法接受訊問,但三峽分局連日縝密蒐證與調查,認定余姓老翁有蓄意衝撞之嫌,今日以殺人等4項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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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針對三峽重大車禍案組成專案小組,比照重大刑案規格,偵辦期間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進行現場勘察採證、測繪及勘察肇事車輛等偵查作為,歷經多次專案會議,並調查相關客觀事證,查出余姓老翁高速衝撞人群、沒有煞車痕跡,判定他有殺人意圖,依殺人罪、傷害、重傷害與毀損等罪移送檢方。

警方對於本次重大車禍造成的傷亡,表達最深沉的哀痛與遺憾,後續將協同市府團隊全力協助被害人及家屬相關事宜。

新北檢表示,由於警方沒有結案權,相關起訴、處分須由檢察官為之,因此即便被告死亡仍須將案件移送檢方。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於偵查期間死亡者,檢察官將為不起訴處分,但被害人仍可向繼承人起訴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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