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河油污事件,環境部說明,台水公司於12月11日復抽基隆河原水並經新山淨水場處理淨化恢復供水,透過地方環保局採樣,經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檢測分析結果,240項次揮發性有機物(VOC)及重金屬分析,全數符合水質標準。
環境部說明,除了台水公司執行每日自主管理檢測結果合格外,環境部協同地方環保局於復抽當日執行水質抽驗,共完成10處採樣點,包含八堵抽水站基隆河原水、新山淨水場(原水、清水)、基隆市5處、新北汐止區2處供水點。國家環境研究院12月15日分析結果出爐,15項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另9項重金屬均遠低於標準限值,共計240項次分析,皆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及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民眾可放心使用。
環境部提到,事件發生後,環境部督導協助基隆市環保局在暖暖、碇內一帶加強巡查,並由新北市環保局配合瑞芳地區擴大稽查。環保機關累計稽查65家次,告發3家次;協助查獲告發應納管而未納管水污染事業,令其相關作業停工。同時,完成熱區清查後,啟動檢警環平台,中央地方合作,將所查事證供基隆地檢署偵辦。
為確保用水安全及質量韌性,環境部說明,包括協助及促請基隆市政府成立跨局處聯合稽查小組,鎖定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使用行為及潛在污染源例行巡查,防杜預防貽害水源水質行為。
另外,也將補助支持基隆市環保局稽查檢測計畫,充實管制量能,落實平時依法管理;環境部指出,會追蹤台水公司確保供水品質,於取水口常設「吸油棉」及「攔油索」攔污防護,並提升即時水質監測設備及效能,包括水中油污監測、連續熱嗅、生物急毒性監測箱等多重把關,掌握原水水質變化,以迅速應變不同突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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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提到,事件發生後,環境部督導協助基隆市環保局在暖暖、碇內一帶加強巡查,並由新北市環保局配合瑞芳地區擴大稽查。環保機關累計稽查65家次,告發3家次;協助查獲告發應納管而未納管水污染事業,令其相關作業停工。同時,完成熱區清查後,啟動檢警環平台,中央地方合作,將所查事證供基隆地檢署偵辦。
為確保用水安全及質量韌性,環境部說明,包括協助及促請基隆市政府成立跨局處聯合稽查小組,鎖定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使用行為及潛在污染源例行巡查,防杜預防貽害水源水質行為。
另外,也將補助支持基隆市環保局稽查檢測計畫,充實管制量能,落實平時依法管理;環境部指出,會追蹤台水公司確保供水品質,於取水口常設「吸油棉」及「攔油索」攔污防護,並提升即時水質監測設備及效能,包括水中油污監測、連續熱嗅、生物急毒性監測箱等多重把關,掌握原水水質變化,以迅速應變不同突發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