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碳排,不少民眾買車時會優先考慮電動車,政府為鼓勵民眾,也提供優惠,購買電動車輛享有減免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不過該政策將在今年12月31日屆期。立法院會今(23)日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使用牌照稅法》修正案,延長電動車減免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實施期間5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
根據新法,購買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實施期限延長5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但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新台幣140萬元計算的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而因使用牌照稅屬地方稅,立院也通過修正《使用牌照稅法》明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5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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