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後續衝突並未平息,5月24日、7月8日以及同年12月,甚至隔年3月間,立法院內多次因議事攻防再度爆發肢體衝突,包含拉扯、推擠甚至有人被摔落地面等情形,相關案件也陸續進入司法程序。
至於本次爭議核心,陳亭妃指控,當天上午在議場外,徐巧芯曾以腳踹其腿部導致跌倒,並以身體壓制,之後進入議場時再度遭踢,造成雙上肢與左膝多處挫傷、瘀腫與出血,因此提告涉嫌重傷害未遂。不過,檢方先前認定罪證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
如今高檢署撤銷原處分,案件重新回到偵查階段,後續是否改變法律認定、甚至影響整起國會衝突案的責任歸屬,仍有待北檢進一步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