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去年9月發生一起恐怖情人割喉案!55歲呂姓男子與同居的莊姓女友發生爭執後,竟趁女方洗澡時持鋸齒刀闖入浴室砍人,並揚言「要死一起死」。莊女遭割喉後赤裸逃往超商求救,所幸經急救撿回一命,儘管呂男辯稱失去記憶且自白遭誘導,但桃園地院法官根據各項證據,認定其殺人意圖明確,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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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在去年9月15日晚間9時許,一名55歲的呂姓男子與51歲的莊姓女友同居在桃園觀光夜市附近,但兩人當時因故爆發激烈口角,隨後莊女獨自進入浴室洗澡試圖冷靜,不料呂男竟萌生殺機,隨即持鋸齒利刀闖入浴室,咆哮要與對方「共赴黃泉」,接著朝莊女頸部猛砍。

遭到割喉的莊女在生死關頭奮力掙脫,顧不得全身赤裸且頸部血流如注,緊壓傷口直奔下樓至附近的超商求救。超商店員目睹這駭人一幕,趕緊拿毛巾為其裹身止血並報警。警方到場後,根據莊女微弱吐出的「6樓、被朋友劃傷」等線索展開搜索,隨即在租屋處發現呂男已持刀自戕、陷入昏迷,所幸兩人經送醫搶救後均保住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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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審理期間,呂男全盤否認犯行,辯稱對於案發過程已無記憶,並指控警詢時的自白是因精神狀態不清且受員警誘導,不具任意性。然而,法官親自勘驗警詢錄影後發現,警員詢問時都有向呂男確認回答的真意,並給予呂男答辯時間及機會,且呂男精神狀態並非不能接受詢問。

法院判決指出,根據莊女指證、超商監視器畫面及被害人傷勢,足以認定呂男當時犯意堅決。合議庭考量呂男僅因口角爭執便狠心割喉,手段殘暴,且犯後始終否認罪行,未見悔意。法官綜合衡酌其犯罪動機、前科素行及被害人對量刑的意見後,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呂男有期徒刑6年,扣案之鋸齒刀則宣告沒收。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鄧庭婷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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