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開撕跟隨10餘年心腹蕭旭岑,並稱蕭旭岑、王光慈涉及財政紀律問題,對這種事將「六親不認」,後續由董事薛香川、尹啟銘、李德維成立3人小組進行調查,如今調查小組今(24)日透過新聞稿說明,並無具體及確切客觀證據證明兩人有私吞財物情事,且蕭旭岑並未經手基金會財務,而負責財務的王光慈提出相關帳務紀錄及憑據完整,證明遭指控現金使用於馬英九董事長、機要及隨扈等公務用途,「無法證明蕭、王兩人確有違反財政紀律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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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怒轟蕭旭岑貪污 調查小組:無具體及確切客觀證據證明私吞財物

調查小組今日透過新聞稿表示,本次調查程序以基金會於上月20日寄送予董事紙本資料即內部調查資料與指控事實作為基礎,展開歷時1個月又3天之調查作為,包含多次於例假日進行之10多次調查會議及訪談6組人員之嚴謹過程,由於並無具體及確切客觀證據得以證明兩人有私吞財物之情事,且蕭旭岑並未經手基金會財務,而負責財務的王光慈提出相關帳務紀錄及憑據完整,多可證明其等遭指控現金使用於馬英九董事長、機要及隨扈等公務用途,因此無法證明蕭、王兩人確有違反財政紀律之情。

調查小組說明,調查事項主要為9項違反財政紀律之指控事實,均屬今年4月20日基金會寄送予董事紙本資料所揭露之內容。依據3月27日董事會決議,3人小組應於調查完成後提報董事會討論,再由董事會採取適當處理措施,包括對於社會大眾說明。然而本月22日諸多媒體報導,董事長馬英九之長姐馬以南已委任律師龍毓梅向法院聲請針對馬為「輔助宣告」之裁定,且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證實確有此情。

調查小組提到,有鑑於前述聲請結果與馬英九召集董事會是否合法息息相關,同時對召集合法性存有疑義之董事會得否針對3人小組之調查報告進行討論與決議適當處理措施有重大關連,據此3人小組建議應待法院對於前述輔助宣告聲請做出判斷後,再行召開董事會商討本次調查報告。

調查蕭旭岑案馬辦不配合 調查小組:金溥聰始終未出示馬英九授權書

調查小組也表示,因調查過程並不順暢,包含索取資料未能獲得基金會完整提供,擬約談人員也未全數配合約談。舉例言之,自稱受馬英九授權辦理蕭、王二人涉嫌違反財政紀律事件之金溥聰,其自始至終並未出示授權書。再者,經調查小組審閱基金會提供文件,獲悉於3人小組成立後,基金會仍於上月8日私下委請律師訪談現職員工,雖經調查小組要求提出訪談記錄卻遭拒絕。此外,調查小組約談親身參與2月25日財政紀律事件且於同日獲馬英九任命為代理執行長之董事高華柱,惟始終訪談未成,因此3人小組已竭盡全力針對得以調查之事項全數調查,力求完成董事會交付之任務。

最後調查小組提醒,依據財團法人法及基金會章程,董事會是基金會最高決策機關,基金會內部人員若未經董事會授權,擅自違反董事會決議或相關規定者,必定依法追訴。

陳威叡編輯記者

從業邁入第14年,師大圖傳研究所碩士,2011年於《蘋果日報》展開記者生涯,曾經歷社會、專題、新北市政與政治線,2022年來到《NOWNEWS今日新聞》政治中心,在同樣的高度編採自由環境,負責黨政新聞,主跑立法院、行...